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化社會,平均每5位台灣民眾中,就有1人是65歲以上的老人,台灣社會對於「長輩」的權利,往往被視為弱勢,且長期以來不被重視,監察院長張博雅今表示,近年監察院針對許多侵害老人人權等政策做一檢討,但是至今仍有許多的改善空間,希望能透過監察權,提升台灣老人人權。台灣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,人權規範逐漸與國際接軌,張博雅今參與監察院舉辦的「老人人權研討會」時表示,監察院近年來針對老人人權受侵害,及長照執行成果,完成許多通案、個案的調查,並提出糾正。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,台灣目前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,大約有327萬多人,占總人口約13.55%,2017年預計會超過14%,2025年將達到20%,2061年台灣每3人就有1人是65歲以上的老人。張博雅說,老人隨著年齡的增長,體力與心智可能逐漸退化,一旦退化成身心障礙者,如何保障老人人權與尊嚴,包括延長其健康、確保人身安全、讓老人們可以有妥善的生活等。因此,醫療支出、長期看護費用,對年長者本身與其家庭都是沉重負擔,對整個國家財政也是重大負擔,台灣人口高齡化與老人人權問題牽涉層面廣泛且複雜,許多問題無法在短期內獲得完全解決,值得各界重視與積極討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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