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石化(台鹼)安順廠汙染造成居民受害案,台南高分院今天判中石化賠償近2億元,但經濟部無須負起賠償責任。當年揭發此汙染事件的中華醫大副教授黃煥彰表示,台鹼汞與戴奧辛汙染的真正凶手是國家,經濟部卻不用賠,國家失去了正義。黃煥彰說,無法接受這種判決,他表示,這種判決是讓汙染行為人逍遙法外,經濟部應出面勇於道歉,自己闖的禍卻推給民間,令人難以接受。黃煥彰表示,台鹼公司在民國35年至55年間的股份,經濟部佔60%,省府40%,56年至71年間中油佔100%股份,71年間台鹼關廠,72年併入中石化,83年中石化民營化。他說,在民營化前台鹼為國家所有,製造汙染的行為,國家當然應負起責任。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汙染案,台南高分院判經濟部無須負賠償責任,中華醫事科大副教授認為失去了正義。圖/鄭惠仁翻攝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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